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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对市督导”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在我校开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等规定,511-13日,受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2022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简称“对市督导”)网络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在我校开展。受省政府总督学、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委托,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李迅到网评现场调研并作讲话。国家特约教育督导员,我校党委书记、教育督导研究院院长吴彬镪参加了本项工作。

李迅指出,“对市督导”是对市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是教育督导制度的一项工作创新,有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增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增强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利于聚焦制约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聚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精准施策,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高,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待。

李迅强调,福建教育任务艰巨,教育督政尤为重要。督学、专家们要重点掌握“对市督导”办法和标准,熟悉相关政策依据,按流程规范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依据自评材料、档案、数据实施认定,对被督导对象的主要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言之有据;要深入细致对各市的教育事业发展状况进行问诊把脉,确保结果可靠有效。

李迅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督学、专家们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确保安全。

参加本次“对市督导”初评暨实施方案研讨工作的还有部分国家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省政府督学、特约督学,福建教育督导智库项目建设单位我校教育督导研究院相关人员等。我校教育督导研究院自202019日成立以来,主动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的项目,开展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尤其在督政方面积极发挥了智库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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